1 附件 3:广州地铁各线淤泥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承包协议甲方: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广州地铁二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八号线各车站、西朗车辆段、赤沙车辆段、厦滘车辆段、新造车辆段、鱼珠车辆段、大洲停车场、嘉禾车辆段、大洲车辆段、萝岗车辆段、浔峰岗停车场、夏南车辆段、赤岗塔停车场的淤泥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垃圾清运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广州地铁二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八号线各车站、西朗车辆段、赤沙车辆段、厦滘车辆段、新造车辆段、鱼珠车辆段、大洲停车场、嘉禾车辆段、大洲车辆段、萝岗车辆段、浔峰岗停车场、夏南车辆段、赤岗塔停车场的淤泥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15 日止。第三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本协议年承包费用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增值税税率为 %,税额为元,不含税总价暂定为2 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 )年承包费用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已含 %增值税); 广州地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物管公司”)年承包费用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已含 %增值税)。具体承包费用按实际清运车数乘以相应的清运单价(含税)计算,如承包费用超出暂定价,则甲乙双方另外签订补充协议。各类车型清运单价费用标准如下:(单位:元 / 车)车型广州市区内番禺区、佛山市区内税率备注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5 吨农用货车用于清运淤泥垃圾9 吨垃圾压缩车用于清运绿化垃圾或淤泥垃圾2、本协议实行固定单价包干, 费用包括人工费、 清运费、垃圾处理费、交通费、管理费、餐费、劳保费、保险费等所有乙方承包期间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所有费用以及各项税费。3、乙方在每次服务结束后,需请甲方人员验收,并填写《垃圾清运验收及确认单》 ( 见附件 1) 。本协议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在季度结算时将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 《垃圾清运验收及确认单》 ( 见附件 1) 及有效合法的服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垃圾清运验收及确认单》 ( 见附件 1)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 天内将服务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3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