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装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广州市东风广场第三期T5、T6 座综合机电供应及安装工程(二)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路、梅花路、东风路(三)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标书及资料规定:1、电气系统供应及安装(含住宅电器设备安装)
2、给排水系统供应及安装
3、消防系统供应及安装
4、空调、通风系统供应及安装
(四)承包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实行金额大包干,由乙方包工、包料(甲方供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自负盈亏承包施工
(五)安装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条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万零伍仟元整(10005000
00元)第三条工期总工期为 435 工作日
年月日 开工,年月日竣工
每个单项工程的起止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布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为优良
(二)保修期从建设单位、市质监部门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保修期限及保修金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执行,乙方承担合同内甲方的所有责任
(三)对保修期内发现的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一)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和增加工程的数量、规格由乙方负责购进并运至施工现场
(二)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方购进并运至施工现场
(三)材料设备需附有合格证明
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
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一)由乙方上报每期工程款粮单,由甲方整理上报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的每期工程款后,扣除工程管理费和5%的工程保质金后,余款立即拨付乙方,乙方不得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