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
一、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以出口企业开具的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格为准,以其他加工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 佣金等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以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予以核定
二、举例说明(一)某生产企业2008 年 6 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 万元,内销60 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 万元, 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如何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 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 13%)= 4 万元
第二步: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0×17%-( 16-4)=- 1
第三步:计算 “免抵退税额 ”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 100×13%= 13 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 “留抵税额 ”与“免抵退税额 ”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