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通 知各乡镇、办事处总校,市直中小学:根据《高碑店市教育局中小学(园)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工作的指导意见》(高教发〔2024〕4 号)精神,为搞好 2024 年绩效考核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考核时段和范围 1、考核时段:义务教育学校为 201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日,非义务教育学校为 2011 年 8 月 1 日-12 月 31 日
2、考核范围:在编财政事业开支人员
退休人员按退休审批表测算,新入编人员按享受财政开支时间测算、其他特别情况人员按实际在岗时间测算
二、奖励性绩效发放项目及标准 1、班主任津贴:各学校(园)班容量在 45 人以上的班级每月按 120 元测算;班容量在 40-44 人的班级每月按 100 元测算,35-39 人的按 90 元测算,30-34 人的按 80 元测算,25-29人的按 70 元测算,24 人以下的按 60 元测算
2、调整农村老师补贴发放标准
新城镇、梁家营乡、方官镇、肖官营乡在编在岗教职工仍按每月 100 元计算总额
辛立庄镇、辛桥乡、张六庄乡、泗庄镇、东马营镇五个乡镇在编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岗老师每人每月农村老师补贴由 150 元提高到 200 元
支教老师仍按原标准发放
病事假累计每达到 22 个工作日扣发一个月的农村老师补贴,累计达到 160 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再享受农村老师补贴
2、工作量津贴:工作量津贴总量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减班主任津贴和农村老师补贴之差的 90%
年度病事假少于 22 天的测算时不予扣减,病事假累计每达到 22 个工作日扣发一个月工作量津贴,病事假累计超过 160 个工作日以上或旷工 10 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本年度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不得平均发放,要依据在岗教职工工作量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工作量工资,适当拉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