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8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24 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 2024 年开始实行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直线管理,通过一年的试运行,已为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垫定了一定的基础
为更进一步的提高公司总体盈利水平,提升项目经理的综合管理水平,充分整合公司内外资源,力争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营造具有“新筑路业”特色的施工企业文化氛围,2024 年将是公司深化改革的一年
为了科学、合理、及时的评价各项目的经营管理成果,建立内部有效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提高员工积极性,公司将于 2024 年全面贯彻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项目绩效考核是指对单项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成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等做出的综合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核根据各单项工程的利润完成情况为核心考核指标
四、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及 2024 年延续建设项目
第二章 考核机构及考核要求五、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各工程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六、业绩考核管理工作的分工及要求 各工程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由财务管理部牵头,工程管理部、项目部、企业管理部协作配合
具体分工如下:6
1 项目经理于每一项目完工后,负责督促工程业务经办人及时办理零星费用报销及分包劳务、分包工程、民工工资、机械租赁等业务的结算工作
工程完工后 30 日内所有结算及报销工作必须办理完毕,否则不予计算项目绩效
2 工程完工后 30 日,凡本项目员工因该项目施工尚有个人借款未办理报销的,其个人借款余额全额计入该项目考核成本
3 机械部于项目完工后 10 日内,根据《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所载设备租赁起止日期及内部租金单价填制《固定资产内部租赁结算单》,经机械科科长、机械部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管理部部长签字后作为内部考核结算依据
4 项目部于项目完工后 10 日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