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山学校 2024 年春季学期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进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老师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老师素养,优化老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威宁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稿)》文件精神及草海中心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阔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不平均发放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各室管理员、班主任、骨干老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教育教学人员倾斜
3、按贵州省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 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或超越完成工作量的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占绩效工资总量 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列项目的比例经考核后,直接发放给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4、实行动态管理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
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1—6 月考核一次,7—12 月考核一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