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2、3、4、5、6、7、8、9、目的与适用范围 法律规范售后服务培训工作,服务培训管理。适用于服务部门培训人员。 10、术语 培训:由服务部门培训员、业务员实施或协助开展的,旨在向服务网传达、讲解服务理念、工作要求、业务知识、维修技术的活动。它包括各类服务管理培训、技术培训及研讨会。 11、 管理内容 3.1 参加北京汽车厂家培训相关3.1.1 北京汽车售后服务部技术培训组负责服务培训流程的制定与维护,各项培训所产生的记录由实施培训所在部门、组负责维护保管。3.1.2 根据北京汽车售后服务部发布的培训通知填报培训需求,并在服务授权前至少完成新建店维修技术基础培训及服务管理培训。3.1.3 对于维修技术培训,学员在接受培训前要接受入学考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培训。3.1.4 培训员应根据部门制定的各项培训内容(知识点)开展培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5 培训结束前,学员填写培训评估,以促进培训员改进培训质量。培训评估也同时作为评价培训员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3.1.6 经考试合格的学员,北京汽车售后服务部颁发培训证书,证书由经销商统一管理。不合格的学员,通报学员所在单位。培训员同时在培训管理中做成绩维护。3.1.7 参加技术培训的内部培训员,在接受培训后,应组织经销商内部培训,使北京汽车的培训得以延伸,提高经销商全员素养。北京汽车售后服务现场代表将对内部培训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3.2 内部培训相关规定3.2.1 坚持每月四次的内部培训,每月底考试本月所学习内容,成绩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并保存好《经销商内部培训反馈表》、《培训评估表》、《考核成绩表》3.2.2课堂上手机调振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做与会无关的事,先培训,后考试,最后可发言讨论,培训以共同提升为目的,仔细听取课堂讲授内容并做好培训记录3.2.3车间员工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一次 20 元,超过半小时或无故不参加的一次 50 元。3.2.4参加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罚款 50 元,参加培训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违者罚款 100,不参加培训考试又不及格者罚款 200 元.3.2.5 一个月迟到二次按不参加者处理,一年迟到 10 次和不参加培训 5 次者交由服务经理处理3.2.6中工以上考试每月选出最后一名扣考核 5 分,连续 3 次考试最后一名者降级处理,班组长则减去 10%提成,质检员扣考核 8 分,一年考核不合格次数超过 5 次者交由服务经理处理。3.2.7请假必须经经总经理、服务经理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