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养,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 2024 年第 2 号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24)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1
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驾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热情、文明
取得教练资格证的公民通过本人申请,经我校测试合格后予以聘用
测试包含面试和实操测试
应聘时应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身体体检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教练证和相关从安全业驾驶经历证明及无不良教学记录等两个“三无”证明
经测试合格,申请人与校方签订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上岗
学校应建立教练员纸质和电子档案
二、教练员的轮训1
轮训实行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
定期轮训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轮训适时进行
轮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交通、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汽车驾驶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和汽车驾驶理论在汽车驾驶培训中的应用,法律规范化的操作动作和教学方法,交通
运输法律及车辆技术管理,交通工程基础知识、及行车安全和汽车故障诊断技术等
3、按要求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
三、教练员考核1
学校对教练员实行半年和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教练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执教能力、教学质量和学员满意度等
考核方法: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包含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学员问卷调查等几个方面
四、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1
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从高到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行排序并公布
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驾驶证考试成绩平均计算
学校培训成绩只计算各科初考(测试)合格率
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半年公布一次
对连续两次排名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