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农业公司生产作业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生产安全管理1、生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生产部经理,第二责任人为各项目经理,第三责任人为各生产组组长。2、公司为生产所配备的机修工和电工对设备及电器、线路作业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要建立对设备及电器、线路的常常性检修、检查与巡查机制。包括农机具、催芽设备、地热线及电器、线路在作业使用前是否完好;使用的临时拖线、抽水设备有无发热现象以及可能造成的短路等;生产部每月须对基地内所有设备及电器、线路作一次全面检查。3、在设备及电器、线路重要位置悬挂醒目的警示性标致:如严禁合闸、高压危险等。4、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有灰尘的工作场所作业的员工必须穿戴防护用品,部门负责人须随时进行现场巡察并指导相关作业安全及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5、仓库农业生产资料堆放地注意防潮与通风。须防潮的农资堆砌时下设必须有托架,使其不与地面接触并保持一定的通风距离。涉及仓库地面、电器设备清扫时严禁使用水作为介质。6、仓库、设施大棚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仓库及设施大棚内使用明火。7、各生产作业小组严格根据生产技术作业法律规范作业,各项目经理及各生产小组组长须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相关违规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处罚。第十二条项目作业管理1、生产部须对所有部门内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农业基本常识、种植或养殖的技术操作法律规范、农机具操作等方面的系统培训。特别是一线工人必须在熟悉相关种植或养殖的技术操作要领和劳动保护规程后,才能上岗。2、各项目经理依照下达的生产计划方案制定出详细的生产日程计划安排并上报生产部经理批准并依此执行生产计划。3、各项目经理依照生产日程计划安排作好所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准备计划上报生产部经理批准后到仓库领取备好的生产所用农资。4、各生产小组组长按各项目经理要求组织调度好需用的临时工,做好考勤记录及每个人的工作表现情况,由各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给生产部指定考勤管理人员。5、各项目经理做好分管项目的生产原始记录,定期整理归档,便于公司随时查阅分析,作出调整决策。6、各项目经理对部门下达的临时生产计划,应及时作好生产计划调整,并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及相关环节的准备。7、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将相关生产原始记录和技术方案带出公司或外泄。生产部经理坚持每天将相关生产原始记录收回存档。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打听,询问及查询相关资料,更不得向外人提供。8、基地设施大棚内、有机肥制作区、有机蔬菜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