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适用范围1
1 目的加强尘毒和射线卫生管理,防止尘毒和射线损害,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尘毒作业过程和作业人员防护的控制,以及射线源运输、储存和作业防护等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
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国务院国发[1987]10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第 44 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GB11806-1989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WF01-88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Q/527-207-2024 记录控制程序3 职责3
1 保卫部门负责有毒物质、射线源的运输和存放监督管理
2 安全环境监察部、项目安全部门负责有毒物质、射线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及人员健康管理
3 项目物资部门负责有毒物质的日常管理
4 检测中心负责射线源的日常管理
5 施工部门负责制定防尘和防射线损害的技术防护措施
6 工会负责监督防尘毒技术措施、辐射防护措施以及员工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收集、反馈员工的意见
1 尘毒管理4
1 常见的尘毒作业常见的尘毒作业一般为:保温作业;焊接作业;除锈作业;油漆作业;搅拌作业;土方作业等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2 有毒物质的范围有毒物质一般包括刺激性、窒息性、致敏性、致畸性、致癌性、溶血性、麻醉性等物质
3 尘毒作业的管理4
1 人员要求4
1 安全环境监察部按规定组织接触有尘毒危害物品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2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