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新进厂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复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人员,均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1
1 企业新招收的职工、新调入职工、来厂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2 厂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d 有关事故案例等
3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损害和伤亡事故;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f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h 有关事故案例;g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c 有关事故案例;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 新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6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得少于72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2
1 特种作业是指含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危险物品作业,以及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的其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