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认定工作档案组成一、家庭成员情况1、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本(含首页)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年满16周岁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农村户口和外地户口),因求学等原因户口迁出的须提供当地派出所迁出证明书或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或集体户口印件,户口本不能确认该家庭属于城镇户口的,须经公安部门出具该家庭是否为城镇户口和取得城镇户口时间证明
户口本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的要提供身份证地址及户口本地址产权证明;二、住房情况证明1、现住房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住址与户口本住址不一致时,须提供所有住址的产权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地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有无宅基地证明),无法提供产权证的,由所在社区提供房屋不属于本户所有证明
2、家庭原来有住房,遇重大变故的须经当地医疗、民政、房产等部门出具医院病历、票据等证明
三、婚姻关系证明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上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协议书(含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复印件,丧偶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四、收入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诚信申报
五、其它证明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XX县区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3、XX县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确认书;4、城镇低收入家庭入户调查表;5、XX县区城镇低收入家庭诚信承诺书;6、个人诚信收入证明;7、个人申请第1页共18页第二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流程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流程一、低保家庭持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到街道社会事务办填写《低收入家庭确认书》,街道出具该户正在享受低保待遇证明后公示5天,公示无疑义的户每周统一向县民政局申报认定一次
二、一般低收入家庭1、申请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向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出书面申请
2、在确认申请户隶属街道管辖后,签署《诚信承诺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类证件及复印件、房产证、租房证明等家庭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