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工程款支付签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酒精一期工程所有的施工项目和所有参建单位。 2.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无) 3. 专用术语定义 (无) 4. 职责 4.1 计划财务部职责 4.1.1 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标、投标文件、施工蓝图或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适用预算定额、配套取费定额及有关政策调价文件,对工程概预(结)算进行审核,合理确定工程概预(结)算价款。 4.1.2 根据合同规定,按照制度对有关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进行审核。 4.1.3 根据合同规定,负责在工程进度款中及时扣回工程预付款或备料款。 4.1.4 根据工程管理部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交的有关施工单位的扣款通知,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 4.1.5 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经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审签的竣工图纸、变更通知单、施工纪录等资料,按合同有关规定对结算进行审核。 4.1.6 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规定预留质保金,按竣工结算书审核结果及付款申请表,进行付款。 4.1.7 负责财务借款、材料设备代购款、水、电费、安全罚款等扣款。 4.2 工程项目部职责 4.2.1 基建工程发包时提供正式有效的施工方 案 、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表。 4.2.2 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标、投标文件、施工蓝图或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适用预算定额、配套取费定额及有关政策调价文件,对工程概预(结)算进行编 制,合同执 行的过 程中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现场签证、材料代用、已完成工程量等与工程进度(结算)款支付有关的审核工作。 4.2.3 负责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单,应交纳的水、电费计量单。 4.2.4 负责审核是否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4.2.5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负责对提供的结算工程量、材料数量的审核,及提供相关的工程竣工资料。 4.2.6 负责竣工结算书的传签工作。 4.2.7 负责基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工作。 4.2.8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负责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现场签证、材料代用、已完成工程量等与工程进度(结算)款支付有关的审核工作。 4.2.9 负责审核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健环协议的执行情况及考核情况。 4.2.10 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4.2.11 负责提供在履行合同期间,领用的由本公司提供的每种材料的规格、品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