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及方法2008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结算
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因此,工程结算审计是整个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重点
审计程序 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
具体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在初步了解、分析被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下达审计通知书; (二)收集审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三)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四)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五)提出初审意见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六)召开初审意见的多方会审并最终形成审计报告
(七)审计报告交付与资料交接; (八)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 (九)审计工作总结
业务准备阶段 一、首先应制定审计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一般由审计组长制定,方案包括如下内容:被审单位名称、审计范围和方式,审计的依据、内容和实施时间;审计组成员配置及分工;业务概况、审计业务要求、审计依据、审计原则、审计方式、审计质量目标等
该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部门有关业务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实施
二、要求被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 .工程施工图纸; 3 .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单; 4 .施工组织设计; 5 .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6 .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7 .地质勘探报告; 8 .工程预决(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9 .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 0 .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 1 .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垫付款项明细表; 1 2 .招、投标文件; 1 3 .监理资料(监理包); (所有送审资料应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