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充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功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真正贯彻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思想,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二条 、公司对工程造价咨询进程和功效文件的质量,实施专业造价人员自行校对、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第 三条 、公司认可盖有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造价咨询功效文件。 第 四条 、凡无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的造价咨询功效文件,一 概视为私揽业务。 第 二章 一般原则 第 五条 、公司出具造价咨询功效,实行逐级审核制,由专业造价人员自校、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定,必要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方可出具造价咨询功效文件。 第 六条 、审核程序、原则 1、 由公司指定项目负责人按公司有关规定按业主要求编写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作为开展特定项目造 价 咨 询 各 项 工 作 的 指 导 性 作 业 文 件 。 二 、回避原则: 、若校核人同时作 为专业 造 价 人员的 ,校核由审核人授权非本项 目专业 技术人员担任。 、若校核人同时作 为审核人的 ,审核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其他人担任。 3、各 级审核人员应当依照以下大体要求审核咨 询 工 作 草稿: 、严格依照规定的 各 级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进行审核。 、做好审核记录,对存在问题或疑问提出审核意见,作 出审核结论。 、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 、检查催促前一级审核人员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工 作 草稿。 第 三章 审核程序和内容 第七条、专业 造 价 人员是指 承担咨 询 项 目编审的 具有造 价 员或造 价 师执业资格的 专业 技术人员。 专业 造 价 人员完成咨 询 项 目专业 工 作 后,应对本人提交的 初步功效进行自校,并认 真 编写 本专业 编制 说 明 ,尤 其是由于 专业 能 力 或知 识 面 不 够 、输 入 接口 条件 不 完善等 原因 致 使 咨 询 功效文 件 质 量 可 能 出现 问题应加 以详 尽 说 明 ,对本专业 初步功效的 质 量 负责。 第八 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