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导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给公司新员工在入职的初期尽快了解公司,认同公司,了解工作环境,融入公司文化,熟悉工作流程,学会使用各种工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帮助他们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为了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培养合格的业务人员,使公司人才队伍持续壮大,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了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荣誉感,提高他们的组织管理能力,培养他们成为公司管理干部队伍的储备人才;为了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实 施 细 则 第二条 公司采用“一带一”的导师辅导制度,可以有效指引员工快速提升专业技能和水平,通过导师在工作和生活领域对新员工的辅导,帮助新员工适应工作要求,合理定位发展方向。 第三条 导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 必须是技术和业务骨干,职级为项目经理以上,有较丰富的岗位工作经验;(2 )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3 ) 熟悉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及工作指引;(4 )为人正直公正、热情,富有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5 )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导师制实施方法:一、公司某岗位有新进员工时,应由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二、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的相关人员对导师进行培训,让导师了解公司新员工导师制度的规定和工作方法。三、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再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但需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四、导师应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五、导师参与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六、新员工入职当日,开始二个月的试用期并同时开始为期一年的岗位辅导期。导师和新员工双方须在人力资源部签定责任书,以明确各自的义务。责任书一式三份,导师、新员工、人力资源部各存一份(责任书格式见附件)。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