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济宁一中导师制实施方案 (试行) 高中新课程改革带来了多样化、选择性的课程结构,同时也伴随着学分管理和选课走班制的实施,学生可以跨班级、甚至可以跨年级选课,这样就给原有的单一、固定的行政班模式的教学和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科学指导学生选课走班,引导他们合理规划自己的人生,提高学习效率,营造良好健康的教育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一、导师的确定 根据《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和《济宁一中2008级走班教学管理规定》关于学生成长和选课指导的相关要求,为了避免学生盲目选课,合理规划人生,我校决定试行学生成长导师制
导师制是配合多样化、选择性课程结构有效实施的辅助制度,它将成为连接教师、课程与学生的纽带,协调新课程改革下的师生与课程的关系,从而有效保障高中新课程的顺利实施
我校实行本年级教师指导本年级学生的方法
导师制将按照师生双向自愿选择、学校适当调控的原则,为每位学生配备导师
导师通过谈话、辅导、写信等方式,定期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帮助学生制定发展计划、合理选课,监督学生的发展过程,进行过程性评价
为确保师生沟通交流的有效性,学生为自己选择的导师,应是自 - 2 - 己的学科任课教师
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位任课教师作为自己的导师;每位教师最多辅导20名学生
年级部、教务处根据学生成绩、日常表现及男、女生比例等,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上,适当调配确定学生名单
指导老师和学生一经确定,应保持其稳定性,即从确定之日起到毕业,原则上教师不再增加学生
二、导师的职责 1、热爱学生,熟悉学生,多方面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特长、家庭背景等情况
2、有强烈的育人意识,保持与学生的经常性接触,掌握所指导学生的学习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上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指导学生在求学中沿着健康、科学的道路不断前进
3、熟悉学校三年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