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有关问题的说明 -浙建协[2006]100 号 浙工质协[2006]42 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专业工程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2005 年我们印发了《关于强化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结构质量细则》),各地、各部门都按通知的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在 9 月份召开了座谈会,各地反映了一些实施的情况
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请各地、各部门将本说明转发到各企业,以利《结构质量细则》贯彻落实
一、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近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以下简称《质量评价标准》),并自2006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鉴于我们已在2005 年印发了《结构质量细则》,与建设部颁发的《质量评价标准》的要求比较接近,为此目前评审钱江杯优质工程,仍按我们印发的《结构质量细则》要求实施,待进一步学习建设部《质量评价标准》后,再组织实施
二、“结构质量细则”中混凝土工程中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见细则 2-2 表第7 项),现调整为:基础±10;柱、梁、墙±5;板、壳±3
三、“结构质量细则”中允许偏差数据,凡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不允许超过规范规定值;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允许超过《结构质量细则》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表中数值的1
四、“结构质量细则”中结构工程施工资料质量评价表(5 -1 表)检查项目的评价标准见附件一
五、“结构质量细则”中结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标(6 -1表)检查项目的评价标准见附件二
六、“结构质量细则”第 6
1 条:四类结构中有二类(桩基和主体结构)中主体结构是指上部结构中比重较大的结构;第 6
2 条:四类结构中只要主体结构评为优,该主体结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