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吊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浮吊装卸作业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提高装卸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凡参加装卸作业的装卸工、理货员、司机、水手等一切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浮吊司机、装卸指挥手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现场大班长或现场领班应提前 30分钟到作业现场。作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跳板、灯光、通道等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合理选用作业所需的吊钩、钢丝绳、卸口、夹具和各种专用工具,确保安全、规范。 3、检查作业所需的撬棍、浪风绳、梯子、垫木等工属具是否完好。 4、了解设备旋转、起升、变幅三大机构工作状况。 5、了解和观察船舶、车辆与作业有关的情况。 6、由现场大班长(或现场领班)组织召开工前会。 第五条、装卸工、理货员、司机、水手作业人员提前 15分钟到作业现场参加工前会。 1、现场大班长(或现场领班)布置作业任务、交代装卸工艺和作业注意事项、强调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 2 2、理货员交代货物重心、尺寸、重量等物理特性和装卸车、船质量要求。 3、水手长交代作业船舶靠、离泊和妥、挪船时作业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浮吊25.1—35米额定最大负荷 35吨;25米以内(含 25米)额定最大负荷 45吨。严禁超负荷作业。特殊情况下,超过最大负荷 10%以内,必须经技术部门同意。 第七条、浮吊靠泊能力 5000t级;严禁超负荷靠泊。 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作业前,由指挥手指挥进行空车试车,确保设备旋转、起升、变幅安全正常。 第十条、作业第一吊和起吊接近最大负荷时,必须在货物起升净空高度达 20—40cm处,进行试吊,确认制动良好、货物拴套正常,方可正式起吊。 第十一条、指挥手指挥作业时,应选择具有视野良好并且安全的位置,要能够看清升降、旋转、拴套、摘挂等情况,又能使司机看清指挥手势,而且指挥手又不致受到起重机具和货物的碰撞。 第十二条、指挥手指挥时要精力集中,手势要规范、清楚、正确、果断。 第十三条、坚持“五不吊”、“两不松”、“十不准”。 “五不吊” 3 1、货物重量不明或利用吊钩进行拖、拉、抽、拔不吊; 2、绑挂或拴套不牢不吊; 3、货物上有人或其他人员未避让到安全位置不吊; 4、超负荷不吊; 5、主要安全装置不全、不灵不吊。 “两不松” “十不准” 第十四条、司机必须严格服从指挥手指挥。司机在没有看清楚指挥手势时,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