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 宝 厂房 转 让 合 同 范 本 合 同 编 号 : _______ 甲 方 ( 转 让 方 ) : _______ 乙 方 ( 受 让 方 ) : _______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物 权 法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定 ,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基 础 上 , 就 甲 方 将 其 拥 有 的 珠 宝 厂 房转 让 给 乙 方 事 宜 ,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第 一 条 珠 宝 厂 房 基 本 情 况 1.1 甲 方 转 让 的 珠 宝 厂 房 位 于 _______( 具 体 位 置 ) , 建 筑 面 积 为 _______平 方 米 。 1.2 该 珠 宝 厂 房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类 型 为 _______, 土 地 使 用 权 面 积 为 _______平 方 米 , 土 地使 用 年 限 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起 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止 。 1.3 该 珠 宝 厂 房 的 规 划 用 途 为 _______, 目 前 实 际 用 途 为 _______。 第 二 条 转 让 价 格 及 支 付 方 式 2.1 甲 乙 双 方 同 意 , 珠 宝 厂 房 的 转 让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 _______元 整 ( 小 写 ) :_______元 。 ( 1) 合 同 签 订 后 _______日 内 , 乙 方 支 付 转 让 价 款 的 _______%即 人 民 币 ( 大 写 ) :_______元 整 ( 小 写 ) : _______元 ; ( 2) 珠 宝 厂 房 过 户 至 乙 方 名 下 后 _______日 内 , 乙 方 支 付 剩 余 的 转 让 价 款 。 第 三 条 珠 宝 厂 房 交 付 及 过 户 3.1 甲 方 应 于 合 同 签 订 后 _______日 内 , 将 珠 宝 厂 房 交 付 给 乙 方 。 3.2 甲 方 负 责 办 理 珠 宝 厂 房 的 过 户 手 续 , 乙 方 应 予 以 协 助 。 过 户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后 , 珠宝 厂 房 归 乙 方 所 有 。 第 四 条 税 费 承 担 4.1 本 合 同 项 下 珠 宝 厂 房 转 让 所 产 生 的 税 费 ,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由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