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范例指导参考word 版 整理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
4 工程验收5
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 5
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 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 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 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 5
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范文 范例指导参考word 版 整理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 次,且符合本规范5
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 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且符合本规范 5
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 樘(含 5 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 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