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档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 “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 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 15 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承包人可停止施工, 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应由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约定: 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 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依据
发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 天内未进行计量, 从第 8 天起, 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 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
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
在选用时, 既可采取可调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 也可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造价中已考虑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