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工程中业主指定分包与承包商内部分包的区别摘要 分包管理,是建筑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个常见问题
坦桑尼亚建筑承包市场中用到的FIDIC 合同文本和 NCC 合同文本,对业主指定分包商管理都有较多篇幅较全面的规定
那么,业主指定分包与承包商内部分包分别是怎么定义的呢
在签订合同、施工管理、 验工付款、分包决算等方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关键字 承包;业主;区别1
签订合同与合同责任方面的区别业主指定分包商由业主指定, 业主可以通过对分包工程单独招标,对分包授标后书面通知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咨询也可以通过议标形式确定指定分包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承包商要从保障自己的权益出发, 在收到咨询的正式指令后与指定分包商签订合同;选定一般分包商,业主只要同意工程进行分包,则由总承包商自行选定,但是需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分包商的资质文件报请咨询同意,得到咨询及业主书面认可后,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合同责任并没有转化给分包商,而是完全由总承包商承担
具体操作来说:一般分包商签订合同,分包商须提供标书(Tender ), 分包工程工程量清单( BOQ ),总承包商可以邀请多个分包商进行报价, 在认真对比各分包商报价, 并且与主包标书中相应工程报价也进行对比之后,选定分包商议价使其降价,与其签订合同,合同金额包括主承包商的利润, 形成利润的方面是: 分包商报价与主承包商对业主报价之间的差价以及主承包商对分包商报价上浮一定比率后行成的管理费
合同文本由主包商提供
业主指定分包商签订合同, 主承包商须收到咨询关于签订合同的指令( Instruction)、分包商标书( Tender )、工程量清单( BOQ),总承包商认真检查指令中关于支付总承包商的管理费及利润等条款,管理费及利润率一般采用工程量比率的形式
此管理费的费率一般是在投标时由主承包商报价的,项目具体实施时实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