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管理规定》;3
预拌砂浆 GB/T 25181-2010;4
预拌砂浆 GB/T 230-2007 ;5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GB 2649-89;6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7
其他相关标准第二章工程概况建设单位: XX 设计单位: XX 勘察单位: X 监理单位: X 施工单位: X 见证检验单位: X 监督检验单位: X X 由 X 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承包
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东路;拟建建筑东北侧为X,东南侧为 X 东路,西南侧和西北侧为规划路
项目新建住宅小区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A 栋住宅楼,地上 33 层,地下 1室,建筑面积 87894 ㎡; B 栋托儿所,建筑面积824 ㎡; C 栋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 150 ㎡, D 栋中学,建筑面积16987 ㎡;共 105855 ㎡,以及室外园建、绿化、水电安装等配套工程
第三章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一、 本工程的见证取样计划和送检范围和程序:1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30%;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授权书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定期对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