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
增加了术语一章;2
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3
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4
修改防侧击的规定;5
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6
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 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地采取,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筑物所发生的,以及,做到,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3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并确定
4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对地闪击lightning flash to earth 雷云与大地(含地上的突出物)之间的一次或多次放电
2 雷击lightning stroke 对地闪击中的一次放电
3 雷击点point of strike 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上的那一点
一次闪击可能有多个雷击点
4 雷电流lightning current 流经雷击点的电流
5 防雷装置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LPS)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6 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7 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