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方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方:设计方: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 1 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 2 条 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 4-2。表 4-2 设计工程内容序号分工程名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费率估算设计费称层数建筑面积(平方M)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万元)(%)(元)第 3 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 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表 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 4 条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 所示。表 4-4 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 5 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 4-5 所示。表 4-5 设计费支付进度付费次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付费时间(由设计文件的交序比例(元)付时间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 6 条 双方责任(1)发包方责任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 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 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 4 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 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工程、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