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万正-路港汽车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万正-路港汽车服务中心。 2、房屋租赁区域面积由五层构成,租赁面积为:6159.35㎡。3、该房屋所有内部装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装修、安装和改装设施设备时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相关附件,乙方装修方案及装修档次和质量必须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4、乙方所租赁区域以交房时现状为准,其他配套设施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五 年。自 2024 年 12 月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该房屋仅限办公、汽车装具、配件、汽车装饰美容等功能使用,该房屋不得非法经营,由于非法和不当经营造成的一切罚款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租金标准为:单价: 30 元 /m 2 / 月 ,年租金为 2,217,366 元 。2、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于合同签订时,首付当年租金的 100 万元,首年剩余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之内付清,即在 2024 年 1 月 日前一次付清。(2)以后各年度租金在每年 2 月 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租金。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使用过程中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甲方物业公司统一核定,首年物业管理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免半年,剩余部分与剩余租金一起付清。 第五条 房屋配套设施的维修 1、在租赁期内,乙方承租范围内房屋及所属设施以交房验收标准为依据。凡乙方自行装修、安装的所有房屋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维护和修理,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