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建一局集团市场营销奖励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集团内部员工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拓展市场,迅速扩大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在市场营销中引入激励机制,实现集团营销战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承揽的工程项目,各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公司和区域公司的含义:一、公司:指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二、区域公司:指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京外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章奖励的基本原则第四条 突出贡献,不搞平均主义。第三章奖励的对象第五条 市场经理、项目主跟踪人、项目主策划人是奖励的重点。第六条 公司市场营销领导小组和市场营销部门人员。 第七条 参加项目运作的其他相关人员。第四章奖金的提取办法第八条由集团公司及区域公司直接跟踪策划的项目,营销奖金由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统一在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提取;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跟踪策划并运作成功的工程项目,由子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在本公司财务部提取;协力集团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项目,营销奖金由集团公司市场拓展部在集团公司提取。第九条 公司市场部门在工程项目收到第一笔工程款且工程款比例超过 10%后,按该工程合同额(合同额按本公司自行完成部分计算,下同)的比例提取该工程的营销奖金。市场营销奖要与项目的收益额、垫资额度及中介费用的多少挂钩确定奖励标准,对于预期效益好、不垫资而且中介费用较低的项目,营销奖按奖励标准上限提取;对于投资有一定风险或者中标价较低的但经过评审认为可做的项目,营销奖按奖励标准下限提取。具体提取标准如下:一、 总包工程(包含土建、安装及其他施工内容的综合工程)合同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按 8~10‰提取;合同额在 5000 万元以上 10000 万元以下的按 6~8‰提取;10000 万元以上的按 5~6‰提取;二、 土建工程合同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按 8~10‰提取;合同额在 5000 万元以上 10000 万元以下的按 6~8‰提取;1000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万元以上的按 5~6‰提取;三、 安装工程合同额在 2000 万元以下的按 7~10‰提取;2000 万元以上的按 5~7‰提取;四、 装饰工程按 10~20‰提取;五、 市政工程合同额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按 7~10‰提取;合同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按 5~7‰提取;六、 由协力集团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