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品牌 加 盟 合 同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进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服饰品牌加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合作区域及方式1、 甲方授权乙方为 “***”服饰的加盟商,授权内容及区域以授权书为准,有效期以本合同和授权书中先到者为准
授权书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甲方向乙方提供***服饰,乙方在***专卖店(柜)内零售***服饰
第二章经营期限1、经营期限即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欲续约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于 本合同到期一个月前 完成合同续签,新的合作政策由甲方决定
在本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乙方未有违约违规行为的,甲方可同意签订下一轮合同
如乙方未按时申请续签合同或甲方拒绝乙方续约的,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第三章 货品供应及调换货原则1、甲方向乙方供货折扣为 折(含税)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合同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同季货品
换货比率控制在 以内
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当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
四季产品本合同期内所进货品统一在 规定时间内 调换
春品:2 月 15 日-2 月 30 日,夏品:5月 15 日-5 月 30 日,秋品:8 月 15 日-8 月 30 日,冬品:11 月 15 日-11 月 30 日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合同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下季货品
换货比率控制在 % 以内
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下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