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多种纤维协定MFA)(1973年12月20日订于日内瓦)序言认识到羊毛、人造纤维和棉纺织品的生产和贸易对许多国家经济的极端重要性,对于进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展、增加出口收入和使其多样化的特别重要性,同时意识到棉纺织品贸易对许多进展中国家的特别重要性;进一步认识到世界纺织品贸易中存在不能令人满意状况的趋势,这种情况如不妥善处理,参加纺织品贸易的国家(不论是进口者还是出口者,或是两者)都会带来损害,对纺织品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前景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一般贸易关系有令人遗憾的反作用;注意到这一不令人满意的形势是以限制措施(包括卑视性措施)扩散为特征的,这些措施是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原则的,同时在一些进口国家中已经出现了在它们看来有破坏国内市场或对国内市场造成威胁的情况;希望在多边范围内,实行合作和建设性的行动来应付这种情况,以便在健全的基础上促进生产进展和扩大纺织品贸易,并逐步地减少贸易障碍和实现这些产品世界贸易的自由化;认识到在实行此种行动时,应常常牢记纺织品生产和贸易的不稳定和不断变化的性质,同时应最充分考虑到进口国和出口国--尤其是进展中国家,在这个领域里存在的严重经济和社会问题;进一步认识到,此种行为的目的应在为向这些国家(包括那些新参加或不久将参加纺织品出口行列,将它们有效地生产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销售,增加其外汇收入的国家)提供更大的机会,以便利用拥有诸如原料和技术等必要资源的进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促进这些国家的开发;认识到未来纺织品贸易的协调进展,尤其是考虑到进展中国家的需要,重要的还取决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各种因素;有关这些因素包括根据东京宣言进行的削减关税以及维持和改进普遍优惠制的进展情况;决心充分尊重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目标,并在实现本协议目的时,有效地实施1973年9月14日东京部长宣言中商定的有关多边贸易谈判的原则和目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协议的各缔约方,协议如下:第一条一、各参加国希望今后几年在纺织品领域里,实行切实可行的国际合作措施,以达到排除这个领域中存在的困难的目的。二、基本目标应是扩大贸易,减少此种贸易的障碍和逐渐实现世界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与此同时,保证这种贸易有秩序而均衡地进展,并使进口国和出口国的个别市场和个别生产行业避开受到破坏性影响。对于市场狭小,进口水平很高,而国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