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都江堰市集聚农业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现金使用范围
1第三章 库存现金的限额
2第四章 现金收付规定
2第五章 现金保管规定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现金管理,法律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都江堰市集聚农业有限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现金使用范围第三条 公司现金的支出范围:1
职工津贴、个人劳务酬劳、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对超出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款项应申请用银行存款支付
第五条 公司现金的收取范围:1
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无法办理转账的收入
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三章 库存现金的限额第六条 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