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2024)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整合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甲、乙、丙叁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地、乙方出资方式合作开发建房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建房基本情况合作项目位于 出让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约 亩(合 平方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合作项目有效用地实际面积为 亩(合 平方米),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条 合作建房的形式1、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甲方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其中甲方占 % 股权,乙方占 % 股权, 甲方公司股权变更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
2、合作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为甲方负责办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程中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同意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用于垫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从甲方应分配所得的房屋面积中按市场销售价格等额抵扣,借款具体支付方式为:(1)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三日内,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甲方应保证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一个月内接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办理合作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过程中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书面通知,否则甲方应无条件偿还乙方上述人民币 万元,本协议继续生效;(2)自甲方接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合作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过程中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乙方借款给甲方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具体借款金额以国家有关部门的缴费书面通知为准,但不得超过人民币 第 1 页 共 1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万元
同时,甲方将合作项目土地的相关资料及原始凭证原件移交乙方保管;(3)自甲方取得合作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