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沙明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V1
0)文件编号: 版本号: V1
0 发布日期: 制 定: 审 核: 批 准: 人力资源管理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 05 月 20 日第一条 目的为客观有效对本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业务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工作适应性,激励和指导员工不断持续改进工作,促进公司预期目标的有效达成,逐步形成以绩效为中心的管理体系,推动实现永续经营管理平台形成,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长沙明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有正式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 导向原则1、公开原则: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以确立的目标为依据,以被考核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为基础,对被考评人的评价应尽量避开主观臆断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绩效考核指标应尽量量化、细化、流程化
4、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目标设立、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沟通与沟通
第四条 绩效考核管理1、明思教育公司总经理是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监督、仲裁负责人,负责公司薪酬绩效方案审批,考核结果审定,薪酬绩效申诉最终裁定
总经理负责所分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工作
2、各部门总监/负责人:接受公司指导,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本部门所属员工工作业绩进行日常考核管理
3、日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是绩效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
(1)人力资源总监/负责人:人力资源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绩效考核综合管理工作,对相关考评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督导绩效考核有效实施;(2) 财务部、教研部、教务部、咨询部:绩效考核协助人员,负责提供绩效考评的相关财务数据
4、员工:根据公司制度要求接受绩效考核,确认自身绩效考核结果并总结不足,逐步提升自身能力
第五条 月度考核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