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1 页 共 5 页工厂考勤管理制度制度类别:行政制度制订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制度编号: UR-HRA20240802制 订 人:温福民审 核 人:制度版本: 1.0 版一、目的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工厂考勤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工厂全体职员工。三、定义3.1 出勤:指依照公司或部门规定,要求员工按时上下班的规定时间。3.2 迟到:指晚于规定的时间上班。3.3 早退:指早于规定时间下班视为早退。3.4 加班:3.4.1 计时人员:每天工作超过 8.5 小时的部分,视为加班;星期天上班的视为加班;3.4.2 计件人员: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 8.5 小时,或月休息天数不足两天的,均视为加班(调休另外计算) 3.5 旷工:凡是没有办理有效的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获准就不前来上班者,视为旷工。 3.6 全勤奖:指当月出满勤、无早退记录、无请假记录、无旷工记录,迟到在宽限的次数以内者,每个月可得 30 元的全勤奖。 四、作业内容 4.1 刷卡管理: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刷卡,正班必须刷四次卡,即上午上班卡、上午下班卡、下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晚上假如加班必须分别刷加班上班卡和加班下班卡。 4.2 补卡管理:4.2.1 正常情况下,每个人每月可容许有三次补卡机会(停电、出差、开会、其它特别情况不受此限),超过三次的,每签卡一次,扣款 10 元 ,均在当月工次中予以扣除。4.2.2 所有签卡者均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漏刷卡三天内写《补签卡申请单》,《补签卡申请单》经主管级以上审批生效,任何人不可审批自己的《补签卡申请单》。 4.2.3 所有人员无刷卡记录,经人事行政部通知又拒不交有效的《补签卡申请单》的,人事行政部视为未出勤处理,即不计算其出勤工时,不计算其相关工资。 4.3 调休管理: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机械故障、停电停水、台风等)的造成的无法正常上班的休息,均应先调休补够正班,超出的部分才计算加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2 页 共 5 页按国家相关规定,因法定节假日放假每周上班不足六天或每天上班不足 8.5 小时的,不受此限。 4.4 迟到处理: 4.4.1 所有人员每个月单次上班迟到在 2 分钟以内并且当月累计迟到在三次以内者,不罚款,不扣全勤奖;4.4.2 单次迟到在 2 分钟以上月累计在 6 分钟以上 10 分钟以内,每分钟扣 0.5 元;11-30 分钟以内,每分钟扣 1 元;超过 30 分钟者,每分扣 1.5 元,并且取消其当月全勤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