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我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矿安全生产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造和谐、安全神东矿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地方法规、以及《神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于 xxx 煤矿所属单位,及驻矿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月 3 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矿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分管安全、生产、基建的副矿长;消防安全职能部门是安全管理办公室(下称安管办);各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个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岗位员工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全矿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证
(4)批准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所需经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根据消防法规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
(6)确定实行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