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 未经物业管理部批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充压受压容器进入购物广场。 2. 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使用燃油或液化石油气等炉具和各种电加热设备。 3. 严禁在购物广场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4. 购物广场内存储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保安部要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落实情况。 5. 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接或切割。 6. 焊接或切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他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库房内配备灭火器材。 8. 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 遇水容易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得存放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1) 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如酒库、油库应根据不同分类、分库存放。 2) 有关危险品的运输、使用、存放均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执行,并随时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10、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检查内容及规定 1.0 消火栓每周检查一次 1.1 目的:保证消火栓部件齐全、完好,灭火时能迅速正常地输出消防水。 1.2 职责:内保人员负责完成。 1.3 检查内容: 1.3.1 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封条是否完好。 1.3.2 栓内检查:打开封条和消火栓门,检查消火栓内部件是否齐全,固定部件连接是否完好,消火栓内有无渗水和腐蚀等现象。 2.0 灭火器每周检查一次 2.1 目的:保证灭火器的灭火剂和压力符合使用要求,配件完好无缺,随时保持能有效使用。 2.2 职责:内保人员负责完成。 2.3 检查内容: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红、黄之间的绿色区域(指针在绿色区域内为正常)。 检查灭火器铅封、保险销、瓶体及喷管等是否完好。 3.0 防排烟口每季度检查一次 3.1 目的:确保排烟机、正压风机随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2 职责:内保人员与工程部配合完成。 3.3 检查内容: 3.3.1 由中控室值机员对排烟机和正压风机的启、停进行操作。 3.3.2 由一名内保人员和一名工程人员到防排烟机现场观察该排烟机或正压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停。 4.0 防火卷帘门每季度检查一次 4.1 目的:确保防火卷帘门降、升运行良好。 4.2 职责:内保人员负责完成。 4.3 检查内容: 4.3.1 现场检查,查看门轨、门帘、按钮箱是否完好。 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