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用钢纤维 YB/T 151-1999 国家冶金工业局1999-08-19 批准 2000-01-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 A820—1990《增强纤维混凝土用钢纤维》
本标准在钢纤维定义、抗拉强度、弯曲性能、尺寸偏差值及计算等主要技术内容与ASTM A820 相同,但未规定尺寸超差试样的比例
本标准增加了产品外形分类、产品标记及包装的内容,并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轧屑和粘连片的允许值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哈瑞克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冶金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伯祥、叶坚、姜清梅、封文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用钢纤维的定义及符号、分类及代号、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为提高混凝土性能而使用的钢纤维
对用于其他增强工程材料,如增强耐火材料的不锈钢纤维,可参考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8—19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3 定义及符号 3.1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钢纤维:用钢材料经一定工艺制成的、能随机地分布于混凝土中的短而细的纤维
3.2 符号 本标准采用符号见表 1
表 1 4 分类及代号 4.1 按原材料分类,类别和代号为: 碳素结构钢 C 合金结构钢 A 不锈钢 S 4.2 按生产工艺分类,类别和代号为: 钢丝切断纤维 W 薄板剪切纤维 S 熔抽纤维 Me 铣削纤维 Mi 4.3 按形状及表面分类,类别和代号见表2
表2 4.4 按抗拉强度等级分类,类别和代号为: 抗拉强度380~600MPa 380 抗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