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1、 清 单 编 制 审 核 的 重 点 、 难 点 分 析 和 处 理 方 法 在 工 程 项 目 招 标 过 程 中 , 根 据 具 体 招 标 工 程 的 施 工 图 纸 计 算 出 各 个 清 单项 目 的 工 程 量 , 并 将 这 些 工 程 量 列 成 清 单 , 随 同 招 标 文 件 一 起 发 给 众 多 投 标人 。 我 公 司 在 编 制 审 核 工 程 量 清 单 时 , 遇 到 以 下 问 题 , 其 涉 及 的 重 难 点 和 处理 方 法 : ( 1) *****工 程 在 清 单 项 目 设 置 是 , 清 单 编 码 、 项 目 名 称 不 一 致 , 比 较混 合 , 导 致 定 额 组 价 不 合 理 。 重 点 :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的 设 置 , 是 工 程 量 清 单 基 础 难 点 : 第 一 , 如 何 合 理 的 确 定 清 单 项 目 的 划 分 、 定 额 子 目 的 划 分 ; 第 二 ,对 于 图 纸 中 要 求 , 该 定 为 清 单 项 目 , 还 是 定 为 项 目 的 可 组 合 容 , 往 往 一 时 难以 搞 清 楚 , 常 常 会 出 现 清 单 项 目 设 置 不 准 确 、 甚 至 漏 项 的 现 象 。 处 理 方 式 : a、 要 娴 熟 掌 握 各 专业工 程 的 清 单 项 目 设 置 规则, 并 在 深刻读透施 工 图纸 的 前提下 , 确 保清 单 不 漏 项 目 。 b、 根 据 施 工 图 , 完全按照定 额 计 价 办法 , 列 出 所有定 额 子 目 ; c、 将 所有定 额 子 目 逐一 对 照《规》中 附录A—E 的 清 单 项 目 , 凡名 称 、容 相同 的 定 为 清 单 项 目 。 若名 称 相同 而设 计 要 求 不 同 的 , 定 为 同 编 码 ( 1—9位) 不 同 次编 码 ( 10—12 位) 的 项 目 。 凡与清 单 项 目 对 不 上号 的 , 舍 弃 。这 一 做 法 看 起 来 有点 麻 烦 , 因 为 增 加 了 很 多 定 额 子 目 , 但 如 果 该 招 标 工 程 业主 有设 立 最 高 限 价 的 , 那 就 不 是 麻 烦 而是 必 须 做 的 , 并 且 能 确 保既 不 遗 漏 清单 项 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