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实验中学文明交通示范学校事迹材料 清河实验中学是一所集“铁岭市名校”、“铁岭市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铁岭市中小学管理工作示范校”、 “铁岭市师德建设示范学校”、 “铁岭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科研兴校百强校等光荣称号”等多项荣誉于一体的先进单位。学校位于清河区昌盛路旁,学校现有师生 1 1 0 0多名,学生上学和放学对的行走路线都要横穿车辆繁多的多条交通要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做好全校教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举措。为了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我们学校于在清河区交警大队和清河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及派出所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全面落实文明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举行各项治理和宣传交通安全活动,真正创建“文明交通平安学校”。 一、领导重视 明确责任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创建“文明城市”的方针。我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做为大事来抓,通过手拉手、心连心,将安全教育向家庭、社区辐射,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齐抓共管的格局。为此学校设立了文明交通创建工作办事机构,成立了以陈红校长为组长,以交警大队大队长和分管副校长孟庆金为副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指挥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聘请清河区交通警察支队的交通警察姜明担任安全辅导员,定期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常识,并且配有兼职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政教处主任彭国光)。设立了专门的交警活动室(学校保安室)。制订了《清河实验中学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行为规范》等各项交通安全制度,学校有健全、周密的学生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并由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确保了制度落实,收到很好的效果。 二、建章立制 强化管理 良好的管理机制是学校实现目标的必要保证。为了建立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方案及预案,建立健全了校车及其驾驶人和学生乘车等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以及交通安全教育配学和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地在实践中加以充实、完善、规范、健全。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在学校和清河区交警大队交警同志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在领导、教师、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