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管理连带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 遵循8 0 /2 0 的管理原则,即关键优秀的员工是优秀的管理者带出来的,一个团队的成败8 0%取决于管理者,2 0%的管理者肩负着80%的责任。 二、 执行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者责任,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企业的现状,实施层层把关 “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 三、 实施方案 1、实行“三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追溯两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部门经理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直接责任人为基点,主管领导检查时一般以部门经理为基点,特殊情况、个别现象、个人行为等可以以直接责任人为基点。 2、 管理责任连带制100%、40%、20% ①100%处理当事人 ②40%处理直接上级 ③20%处理间接上级 当员工处罚 1 0 0 元时,直接上级连带4 0 元,间接上级连带2 0 元。 3 、连带范围及标准 适用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内的全体管理者(管理委员会成员) 管理委员会 7 人 蒋小燕 组长 - 2 - 王福如 副组长 季琳 副组长 张锋丽 组员 祁婷婷 组员 王娇娇 组员 顾云云 组员(开单人) 发现问题的形成报告和处罚奖励进行开单执行,不开单处罚双倍处理委员会成员。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处理的人员不再负连带责任(推诿除外)。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公司员工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至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或业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公司员工在实施管理与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涉及不同部门的事项,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脱或延期不办,或者本部门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2、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办理而不办理的。 3、无 正当理由 在规定时间内 未 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 达 到 标 准要 求 的。 - 3 -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5、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的数据、虚假信息资料等,影响经营决策的。 6、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7、其他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审核人,批准人不能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