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报告组成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报告编制要求 一、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应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书面评审申请;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不需提供);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五)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六)主要设备、主要设施、特种设备一览表; (七)工厂平面布置图; (八)重大危险源资料(无重大危险源,可不提供); (九)企业自评报告; (十)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十一)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现场评审全部结束后,由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现场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一)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姓名、资格; (二)评审日期; (三)申请企业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人; (四)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五)文件评审综述; (六)现场评审综述; (七)得分情况说明、扣分点、整改措施、验证方式及综述; (八)现场评审结果和等级推荐意见;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