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本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精品文本2017 年 5 月目录引言-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2 5 控制指标-4 附录 1 建设项目用海面积主要控制指标值-8 附录 2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值- 9 附录 3 建设项目用海海域使用类型说明-10精品文本精品文本引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海域和海岸线是稀缺的海洋空间资源,是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推进海域海岸线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落实生态用海理念,提高海域海岸线资源精细化管理能力,制定《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指标》)
《指标》规定了主要建设项目用海集约管控指标和要求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用海时,要依据《指标》衡量项目用海面积和占用岸线长度的合理性,促进单个建设项目用海(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提升用海效率和投入、优化平面布局
《指标》由国家海洋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国家海洋局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海要求和《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本《指标》
沿海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地方实际,在符合本《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省(区、市)的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并报国家海洋局备案
精品文本1 适用范围《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渔业、工业、交通运输、旅游娱乐和造地工程等建设项目用海
《指标》中未列出的用海类型,可比照现有标准和行业设计规范合理确定用海规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标》的引用而成为本《指标》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标》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指标》
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IY/T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