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 ,促进“三育人” 工作的经常化、 规化、 制度化,增强“三育人”工作的自觉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制定《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暂行条例》
第二条“三育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三育人”工作的现实意义, 站在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的政治高度,自觉地把“三育人”工作话在重要地位,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第三条通过开展“三育人”工作,在全校教师中进一步继承和弘扬我校的优良传统和校风,即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坚持服务国家,适应需要;在政治上积极向上,信仰坚定;在事业上顾全大局,团结奉献;在学风上勤奋,严谨;在作风上艰苦奋斗,开拓进取
第四条学校各级党政和工青妇组织都要把“三育人”工作列入工作计划, 采取有效措施,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思想上、领导上、组织上确保“三育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第五条全校教职工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教育理论水平,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和高度
的责任感,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生进行政治方向、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学风纪律的全面教育,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
第二章教书育人第六条教师是学生知识增长的思想进步的导师,对学生的成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全体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生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1 、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教学艺术和技能、高度的政治觉悟是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基础
广大教师应不断加强学习,加强修炼,尤其要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
2 、教师要乐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