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设计》课程教学大纲一、 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 形象设计英文名称:课程类别: 必修学时: 36 学分: 2 适用对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一年级学生考核方式: 考查先修课程: 舞蹈鉴赏与训练二、 课程简介形象设计是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院级选修课。内容分为出镜形象状态整体调整和自我造型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系统介绍有关电视、化妆、发型、服饰等综合电视形象造型的基本知识,创作规律和基本技法, 具体分析、 设计以及调整每位学生出镜的基本形象, 第二部分围绕电视播音员、 主持人的形象要求强化学生个人的实践操作, 注重动手能力, 最大限度引导和调动学生内在感觉和气质提升,从而具有最佳的形象状态和准确表达信息的能力。三、课程教学目标(一)教学目标(1)使学生正确认识播音员主持人形象在电视传播中的重要性,树立专业的造型意识。(2)掌握电视形象造型的基本知识和技法,学会根据节目需要准确进行自我形象塑造,展现最佳状态。(3)通过设计、辅导、训练,启蒙和逐步强化学生内在感觉的转换,从而达到形神兼备。(二)教学要求(1) 教学内容适应广播电视职业要求,适合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特点。(2) 教学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可认识性与可操作性兼备。四、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一)教学目的(1)使学生正确认识播音员主持人形象在电视传播中的重要性,树立专业的造型意识。(2)掌握电视形象造型的基本知识和技法,学会根据节目需要准确进行自我形象塑造,展现最佳状态。(3)通过设计、辅导、训练,启蒙和逐步强化学生内在感觉的转换,从而达到形神兼备。(二)教学要求(1) 教学内容适应广播电视职业要求,适合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特点。(2) 教学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可认识性与可操作性兼备。五、学时分配表学期教学内容第一学期理论部分4 学时技术部分24 学时课程考核4 学时合计32 学时六、《形象设计》课程考核方法与要求(一)考核内容1.化妆2.发型3.服饰(二)考核形式1.技术考试:随堂考查2.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综合评定(出勤率、学习态度等)(三)成绩计算1. 设计技能 70% 2. 平时成绩 30% (四)技术考核标准分 值评分标准90 分以上整体设计能够独立完成。工具摆放整洁、整齐。妆面粉底自然、通透、干净。眼形调整完整、眼影晕染层次丰富、睫毛根根分明、真假睫毛结合自然,眉形完整、自然、配合脸型整体感觉舒服、妆面干净、颜色搭配。发型谐饱满度、纹理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