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著作权转让合同要点甲方将其所拥有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乙方
文本包含剧本信息、转让权利、转让对价、保证与承诺、剧本交付、保密等约定
本文本为剧本版权转让的基础模版,在签订正式文本时需根据客观情况做详细调整影视剧本著作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拥有著作权之(剧本)转让予乙方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剧本一、转让剧本1
剧本名称:2
剧本类型:3
剧本完成时间:4
剧本是否发表:5
首次发表国:6
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二、剧本著作权所有人1
剧本作者:2
作者国籍:3
著作权所有人为:(1)作者:(2)职务作品(剧本)所有人:(3)受让剧本著作权所有人:第三条甲方转让地位甲方转让地位为:1
剧本著作权所有人;2
委托转让人;3
第二章转让权利四、转让权利种类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将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转让予乙方
全权转让:除署名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利
非全权转让:甲方转让乙方以下权利:(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1)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2)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 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3)出版并发行的权利;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4)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5)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6)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五、转让方式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为:(1)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