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徐州工程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VIP免费

徐州工程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_第1页
1/12
徐州工程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_第2页
2/12
徐州工程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_第3页
3/12
徐州工程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 徐工院行教 [2007]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专科学生。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实行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照《入学通知书》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专业所在学院请假并报教务处核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五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六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并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应在下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 必须履行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章考勤与纪律第八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凡未经批准免修、 免听者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第九条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一) 请假一周以内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二) 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徐州工程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