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广告植入广告合同甲方:乙方:鉴于:1、甲方现正着手筹备微电影 《达里尼的记忆》的拍摄工作;2、乙方系3、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双方确定乙方利用甲方拍摄电影《达里尼的记忆》的剧情需要, 植入与电影情节相吻合的广告,并促成双方签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 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合作内容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电影《达里尼的记忆》(以下简称为 "电影 ")的拍摄提供甲方所需拍摄资金万元整,并根据剧情等提供场地等拍摄支持,促成甲方顺利拍摄完成。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5)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A、电影剧本;B、电影整体策划流程 C、甲方曾拍摄、发行影片的作品1-2 部;(2)、对植入广告客户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植入发布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影片的主旨、风格等。二、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事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承诺其具有电影的合法拍摄权及广告经营权。2、承诺其提供给乙方资料的合法性及有效性。4、甲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或技术方面的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应当就有关订立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2、享有与甲方共同以签约方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4、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 运作模式等资料、 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五、违约责任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相应收益,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应付而实际未付款项数额为基数, 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进行赔偿。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与乙方招揽广告客户签约,乙方仍然享有基于对该项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数额10%的违约金。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保密条款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 万元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