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下) 关键词: 《民法通则》/民事责任/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体系/民法典内容提要: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和旧中国民国时期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法典,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但是不必规定物权请求权,可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不仅不会破坏物权与债权的科学体系,而且会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更加明晰,使债与责任的区分更加明晰。《民法通则》规定多种侵权责任形式的理由1.停止侵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与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比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法通则》规定的停止侵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在用词上和含义上与妨害除去和妨害防止有近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对其进行比较,首先要讲明妨害除去和妨害防止的含义。《德国民法典》第 1004 条第 1 款规定:“所有权被以侵夺或者扣留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的,所有人可以向妨害人请求除去侵害。有继续受侵害之虞的,所有人可以提起停止侵害之诉。”德国学者在阐释该条规定时,将其概括为“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请求权”。旧中国民国时期“民法典”第767 条规定:“所有人对于无权占有或者侵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对于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权之虞者,得请求防止之。”对该条规定学者将其概括为“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这一概括在学理上也适用于对《德国民法典》第 1004 条第 1 款的规定,二者统称为所有物保全请求权。所有权保全请求权中所规定的“妨害”是什么?德国学者解释说:“第 1004 条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除剥夺或者扣留占有之外所有阻碍所有权的形式。……由于所有权的目的就是在人们共同相处的前提下为所有人享受其用益提供全面的保护,因此凡是影响这种用益的行为都属于妨害之列。”我国台湾学者有说:“所谓妨害,即不法侵害阻碍致所有人不能圆满行使其所有权之意。”有说:“所谓妨害,指以占有以外之方法阻碍或侵害所有权之支配可能性。”德国学者在阐释“妨害”一词时,也用“侵害”二字,如说:“该请求权所针对者,为妨害行为人,即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害人。”德国学者和我国学者列举的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