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凡不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履行劳务合同的职工(即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规定的工作量),擅自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人总工资 30%的违约责任
2、聘用人员因家中有事或其它特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论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甲(建材公司)乙(务工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建材公司招用务工人员时应将直接涉及及务工人员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务工人员,并如实告知务工人员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务工人员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建材公司有权了解务工人员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务工人员应当如实说明
3、务工人员对有危害生命安全和影响身体健康的劳动环境及条件,有权对建材公司提出批判、检举和控告
4、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是实名实姓且为本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务工人员自行承担
(三)工资、酬劳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1、务工人员的工资,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预付工资以做生活所用,其余工资在停工或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性付清(由本人领取,不做代领);各分项承包的工资,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生活费,其余工资待工程验收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修金后一次性支付;分项承包的务工人员必须亲自领取或书面委托分项承包人进行领取,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
2、本公司劳动者工资以货币方式直接支付给工人,且有书面记载
3、工资执行定额计酬,按公司制定的公司分段包工定额计算,遵循按劳计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实行上不封顶,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下不保底的计酬方式计算劳动酬劳
4、职工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因质量安全原因造成的赔偿,应从本人当月预付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