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业化统防统治机手聘用合同甲方:衡南县新伟利优质稻产销专业合作社 地址:三塘镇政府乙方: 地址: 镇 村 组为有效破解当前我县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不健全、植保机械化程度低、农村劳动力不足、农民群众防病治虫难等难题,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生态环境安全、农民生产生活安全,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合同: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专业化统防统治施药机手,并报请衡南县植保植检站对乙方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乙方在甲方的组织下成立机防队,由甲方根据需要统一提供相应施药器械,器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使用、保养,每次完成施药任务后,统一交到指定地方保管。3、乙方在甲方收取防治费用后领取药剂,先根据甲方现场配药并指导用药 2 亩地作为参照示范,再严格根据甲方防治方案以及《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对甲方承包的丘块进行施药。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配合甲方密切关注施药丘块实况,比如:水层、苗情、病虫发生情况、天气变化、户主监督等,并及时报告。5、施药后 7—10 天,由甲方组织检查防效,检查合格后,乙方可从甲方领取包括汽油、机油费在内的苗期每亩 8 元、抽穗前每亩 9 元、抽穗后每亩 11元的施药工资。没有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对甲方承包以外的范围进行有偿施药。6、合同未涉及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衡南植保植检站、衡阳植保植检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电话: 电话: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